政府采購異常低價審查,帶來什么影響?
中國政府采購招標網 發(fā)布時間:
2025年10月13日 09:29
政府采購異常低價審查,帶來什么影響?
財政部辦公廳發(fā)布的《關于在相關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和自由貿易港開展推動解決政府采購異常低價問題試點工作的通知》(財辦庫〔2024〕265號,以下簡稱“265號文”),開篇即明確三大目標:促進公平競爭、持續(xù)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推進優(yōu)質優(yōu)價采購。那么,政府采購異常低價審查將帶來什么影響?
采購人:做好需求調查合理設定最高限價
“異常低價審查的推行,有助于優(yōu)化政府采購生態(tài)?!鄙虾J衅謻|新區(qū)政府采購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政府采購信息報記者,一方面,通過明確異常報價觸發(fā)標準,有效遏制供應商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投機行為,進一步保障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與項目質量;另一方面,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和全生命周期成本評估,引導市場從價格競爭轉向質量競爭,促進優(yōu)質優(yōu)價采購格局的形成。
福建省財政廳政府采購咨詢專家陳妍也有同感?!?65號文實施后,給廣大采購人帶來特別大的影響。主要為異常低價的判定提供了客觀依據,讓采購人在實際采購執(zhí)行中有據可循。同時,依托異常低價審查機制,可以盡最大的可能,為采購人篩選出契合項目需要、具備履約能力的供應商,避免低價低質的情況出現?!标愬f。
對采購人而言,需重點做好兩方面工作:一是強化主體責任。通過扎實開展需求調查,形成科學、完整、清晰的采購需求,合理設定最高限價,為供應商競爭報價打好基礎;二是提升專業(yè)能力。著力提升成本測算、市場調研及全周期管理能力,更好滿足采購工作要求。
評審專家:自由裁量有據可依能力要求提高
在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朱蕭俊看來,長期以來,供應商異常低價評審是困擾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與評標委員會的難題。265號文為評標委員會提供異常低價評審三類明確量化標準。這一舉措是對《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 87號)第六十條規(guī)定的進一步釋法。雖然該文件尚處于一定區(qū)域的試點階段,但對于政府采購行業(yè)具有積極意義。
江蘇省財政廳于 6月27日發(fā)布《關于推動解決政府采購異常低價問題相關工作的通知(蘇財購〔2025〕62號)》。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丁詠梅認為,該文件起到引導作用?!耙酝u審碰到異常低價情形,要么不要求供應商澄清,要么發(fā)了澄清函走個形式。因‘惡意低價’太難認定,雖然評標委員會有認定的權利,但在我這些年參與的評審活動中從未使用過此項權利。如今有了這份文件作依據,只要供應商無法提供有效材料證明其報價合理,我們就可以認定其投標(響應)無效?!倍≡伱氛f。
265號文首次以量化標準明確異常低價審查觸發(fā)點,解決評審專家“不敢用、不會用”自由裁量權的問題,將審查“可啟動”變?yōu)椤皯獑印薄M瑫r對評審專家提出更高要求,不僅需具備專業(yè)知識,還需掌握同類產品在主要電商平臺的價格、該行業(yè)當地薪資水平等信息。
供應商:掌握報價成本構成做好合理解釋
異常低價不僅易引發(fā)供應商以次充好、貨不對板等問題,還可能促使其通過犧牲非關鍵性能指標壓縮成本,導致采購項目整體質量不達標;更會干擾市場正常競爭秩序,為串通投標等違法行為提供滋生空間。異常低價審查機制將引導供應商理性報價、淘汰投機行為:依賴“惡意低價”策略的供應商會被制度性篩除,具備真實成本控制能力的供應商則獲得競爭優(yōu)勢。
對供應商而言,需掌握政府采購項目報價相關的成本測算資料,準備好報價合理性說明及證明材料,能就評審委員會的審查要求作出合理解釋。
政府采購信息報社智庫專家、首席顧問曹石林認為,265號文的核心意義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打擊串通投標行為。當評審中發(fā)現異常低價時,評審委員會可通過進一步審查,阻斷部分供應商利用異常低價為其他關聯供應商“鋪路”的操作,維護投標公平;二是推動“優(yōu)質優(yōu)價”落地。借助性價比最優(yōu)概念等方式,剔除技術水平不達標的供應商,引導市場競爭聚焦于產品與服務質量,倒逼行業(yè)整體品質提升。
近一年來,國家密集出臺價格治理政策。202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fā)布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意見,明確規(guī)范市場價格行為,防止經營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開展惡性競爭。2025年9月28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市場監(jiān)管總局發(fā)布《關于治理價格無序競爭維護良好市場價格秩序的公告》,要求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的商品和服務,經營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規(guī)定,以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為基本依據,自覺規(guī)范招標投標行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保障產品和服務質量。
剛結束公開征求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修正草案 (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不正當價格行為認定標準,包括完善低價傾銷認定、治理“內卷式”競爭等;健全價格違法行為法律責任,明確經營者拒絕或者虛假提供成本監(jiān)審、調查等資料的法律責任。 蔣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