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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天津市西青區(qū)津榮道5號領世北郡6-2-201不動產(第二次拍賣)的公告 拍賣公告 標的介紹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關于拍賣天津市西青區(qū)津榮道5號領世北郡6-2-201不動產的公告
(第二次拍賣)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于2025年7月26日10時起至2025年7月27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在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xiàn)公告如下:
拍賣標的:天津市西青區(qū)津榮道5號領世北郡6-2-201不動產
1、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土地用途為城鎮(zhèn)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面積183621.1平方米(未分攤),使用(承包)期限為2015-10-23起至2085-10-22;
2、房屋建筑面積128.61平方米,規(guī)劃用途為居住,構筑物類型為住宅,所在層及總層數(shù)分別為2/11層;鋼筋混凝土結構。
特別提示:
1.上述不動產為空置狀態(tài)。
2.法院以現(xiàn)狀拍賣,競買人須接受拍賣標的物現(xiàn)狀,以交付時為準;競買人應充分考慮標的物存在的上述情形,并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
3.標的物轉移登記(即過戶)手續(xù)由買受人自行及時辦理。本院負責向相關單位或者部門送達成交確認裁定和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具備即時辦理過戶條件的,因本次過戶發(fā)生的稅(費),依照法律和相關規(guī)定由交易雙方各自負擔。原登記產權人應當繳納的稅(費),由買受人先行墊付,墊付后買受人提交稅務部門出具的原登記產權人已繳納稅(費)票據(jù),可向本院書面申請退還墊付的稅(費)款,由本院從成交價款中向買受人支付,退款申請截止日期為拍賣成交裁定送達買受人之日起30個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價款,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后果。具體稅(費)請競買人于拍賣前至相關單位自行查詢。因過戶可能存在的物業(yè)費、水、電、暖氣等欠費均由買受人自行向有關部門咨詢并負擔。
4.其他情況詳見評估報告、拍賣公告及拍賣須知等。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實施網絡司法拍賣的,下列機構和人員不得競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與其行為相關的拍賣財產:
(一)負責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
?。ǘ┚W絡服務提供者;
?。ㄈ┏袚馁u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
?。ㄋ模┑冢ㄒ唬┲粒ㄈ╉椧?guī)定主體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
起拍價為1,344,000元,保證金為268,800元,增價幅度為6,700元。
本次拍賣信息已通過郵寄方式通知被執(zhí)行人,若無法獲悉,特在此公示。
天津市西青區(qū)津榮道5號領世北郡6-2-201不動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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